2015年8月4日,拿到女儿小蕾患有“小三阳”的体检报告后,李志涵一家陷入恐慌。后来,海南省人民医院诊断出小蕾并没有“小三阳”。李志涵以被告医院误诊为由,向海口美兰区法院医疗法庭提起诉讼。
2015年8月下旬,小蕾即将进入小学读书。8月22日,李志涵带着小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入学体检。当时,小蕾的乙肝检测结果正常。回家后,夫妻俩商量,担心卫生站的检测设备落后,检查结果不够准确,便打算带着小蕾到附近的一家三甲医院再次体检。同月23日,李志涵带着小蕾到这家医院门诊部做体检。次日,医院出示了小蕾的乙肝体检报告单,医院儿科一女医生告诉李志涵,小蕾携带乙肝病毒,为“小三阳”。家人知道体检结果后,陷入焦虑之中。同月28日,李志涵决定带小蕾到省人民医院再做乙肝体检。一个星期后,省人民医院的检验结果证明小蕾没有“小三阳”。
李志涵夫妇以小蕾的名义,向海口美兰区医疗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涉案三甲医院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5.06万余元,并要求医院通过媒体向其道歉。
海口美兰法院认为,被告未尽到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因过失致检查结果有误,使原告小蕾不得已在短期内多次抽血反复进行检验,影响了原告的身体健康,被告医院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日前,美兰法院医疗法庭判决涉案三甲医院赔偿小蕾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450元。(涉案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