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添加时间:2015年9月9日 来源: 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xmyllvs.cn/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指时效期间不足2年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 http://www.xmyllvs.cn/art/view.asp?id=82795020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