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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换错B超单女子上完“节育环”再孕引纠纷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日 来源: 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xmyllvs.cn/
医院换错b超单 上了“节育环”竟然怀孕

“去年10月,医生竟然把体检b超单换错了,说我妻子已经上环避孕;结果,前天她发现怀孕了……”

昨天,热线电话接到绍兴蔡先生的投诉。他告诉记者,因为医院的过失,让他妻子意外怀孕,妻子误工收入上损失不说,还因为妻子3年前生孩子曾大出血过,现在流产要付出健康的代价,实在是懊恼。

b超单显示,她上了环

记者联系上了故事“主角”胡女士。她因为此事,正请假在家休息。她说:生女儿的时候我大出血过,我们夫妻俩根本没有打算再生一个孩子。所以我们一直采取避孕措施。但去年10月单位集体体检时,医生说我已“上环”避孕了,我就没有再想着采取别的措施避孕,谁知现在怀上了!真是晴天霹雳,“上环”怎么还会怀孕呢?

“上环”一事竟是张冠李戴的误会。胡女士夫妻与医院的纠纷也由此而起。

胡女士告诉记者:2008年10月,单位组织他们职工去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体检。“当时,我拿到的体检报告中,有一份b超单,上面说,我有‘宫内节育器’,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上环’,我很诧异。因为自2006年,女儿出生后,我并没有去医院做过‘上环’手术。”

节育环是怎么进入胡女士体内的呢?带着疑问,胡女士赶到医院。那天,恰好体检中心不上班,她就拿着这张b超单,找到了医院一位梳辫子的妇科医生。医生告诉她,因为是平产,可能医生在胡女士产后直接给上了节育器。“为什么我不知道这件事?”胡女士问,因为她对此事一直没有印象。

“你可能当时生了宝宝,太激动了吧!”医生的回答,让胡女士放下了心。

“那天回家,我还很庆幸,觉得自己没有任何‘上环’的不良反应,实在太幸运了。”

今年春节后,因为身体不舒服,在吃了好几天药以后,2月14日胡女士到医院检查,结果“中彩了!”

第二天,胡女士去了当时生孩子的医院,找到为她接生的医生。结果,他告诉胡女士:‘我们如果给产妇上环,是要在产后一周左右,而且必须明确得到患者的同意。你,没有上环过!”

16日,胡女士又去了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医院调查后承认:是b超单搞混了。

前日,胡女士向医院提出如下要求:一,住院流产,保证安全——我有二胎指标但一直没用,因为我身体不好,产后大出血过,怕出意外;二,赔偿1万元的损失,包括流产休养这段时间的奖金损失(全勤奖+年终奖)。

医院:b超错误不必然导致怀孕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负责医疗投诉的胡副科长。

他在电话中证实,胡女士夫妻已与医院沟通过多次了。他很坦诚地告诉记者:胡女士体检结果是b超单换错了。医院承认有工作“失误”。“我们也很诚恳地向他们道歉了,表示愿意适当给予补偿。”

院方认为,胡女士夫妻提出的赔偿要求有点高,双方暂时难以协商达成一致。

据胡副科长介绍,医院得悉这个纠纷后,已展开全面调查。调查中发现,2007年,胡女士也曾经来医院参加过体检,当时未显示有节育环。“这个报告单当时一定提供给胡女士本人了,所以,胡女士2008年体检被告知有节育环时,事实有矛盾,当时提出疑问就好了。”

凭着这一点,院方提出,胡女士这次意外怀孕,与医院2008年错换了b超单之间,并不是惟一必然的联系。他们希望患者能通过正常的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鉴定渠道,来协调此事。

据悉,目前除了宁波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之外,其他地区都沿用以下方法:第一条路径是医患双方自愿前提下,可协调委托当地市级医学会做鉴定。如果双方达不成意愿,可以选择第二条途径,即通过医院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理,委托当地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此外,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协商不成功,则转向最后一种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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