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法院受理医疗赔偿案件的前提?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8日 来源: 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xmyllvs.cn/
以前是,现在不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2月22日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再是法院受理医疗赔偿案件的前提。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 http://www.xmyllvs.cn/art/view.asp?id=834935951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