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4006686166
律师信息
宋-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宋律师

  • 律所:

  • 电话:

    4006686166

  • 地址: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我国侵权责任制度实行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添加时间:2016年6月3日 来源: 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xmyllvs.cn/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明确我国侵权责任制度实行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联系电话:4006686166

Copyright 2018-2024

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