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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门诊医疗保险?延长医保缴费年限的依据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1日 来源: 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xmyllvs.cn/

 宋,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什么是门诊医疗保险?

  为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扩大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正在向社会慢慢铺开。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以缓解。下面为您介绍门诊医疗保险的法律知识。

  门诊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市户籍人员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市户籍学生。

  门诊医疗保险的规定病种

  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参保人员就医须知

  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定

  参保人员可凭医疗保险卡自行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参保人患急病时,可就近在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由参保人员完全自付。

  门诊就医药量的规定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下列范围

  1.在二、三级医院急诊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级定点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者透析治疗;

  4.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其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

  5.其他经市政府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

延长医保缴费年限的依据

  摘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因为退休人员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的。延长医保缴费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政府应该把所征求到的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向社会公开,是支持人数多还是反对的人数多支持的、反对的意见及其理据又是什么另外,为什么要延长职工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五年好处是什么坏处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这些信息都应该让市民大众知道。;

  近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最具争议的一点莫过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从目前的10年延长至15年,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保持一致。

  按照相关报道,该条例草案是经过了;前期相对长时间的酝酿、筹划和征求意见后;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个人的理解,政府应该把所征求到的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向社会公开,是支持人数多还是反对的人数多支持的、反对的意见及其理据又是什么另外,为什么要延长职工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五年好处是什么坏处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这些信息都应该让市民大众知道。另外,如果反对声音众多,而政府又坚持要推行,那么就有必要作出合理的解释,譬如说医保缴费年限与养老金缴费年限一致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为什么在过去的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两项缴费的年限不同却依然可以并行不悖,而今天却坚持两者要保持一致了

  个人猜测,因两项缴费的年限不同而推出新的条例草案使之相同的说法非常牵强,比较合乎逻辑的理由无非是现有的医保基金的运作效果不理想,回报率低,很有可能走了回头路,重新依靠现收现支的制度安排,在人口不断老化、医疗费用越来越高昂的今天,医保的支出快速增加,照此运作下去,医保基金可能很快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形;而在正常情况下,医保基金的赤字将依靠市财政;兜底;,而自去年以来市财政收入增长显著放缓,未必再有足够的财力充当医保基金的 ;最后贷款人;的角色,故不如出;狠招;延长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

  当然,政府也并非没有考虑市民的感受和反应。例如,这次的条例草案专门作出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设置,希望尽可能地减少对既得利益者的冲击;另外,也吸取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征求意见阶段时可能因解读有关;断缴医保清零;的条款不清晰所引起的轩然大波的教训,这次市医保局负责人公开表示,因故发生停缴、欠缴、断缴现象,其既往的缴费不会被清零,算是对受影响者的一种安慰。

  然而,我们还是要问,延长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法理依据何在市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当然不能成为其中的理由,否则,如果市财政收入进一步下滑,那么职工医保缴纳的年限是否要进一步延长至20年呢另外,市财政为医保基金;兜底;是否有法理依据呢我国目前尚没有对社会保险正式立法,现有的有关医保的各种条例大多数只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规章,当今天广州市财政收入状况尚可时,政府部门就发文确认财政需要为医保基金的赤字;兜底;,而明天如果财政收入状况不理想,政府部门完全有可能再发一文,明确市财政不再为其;兜底;了,那么广大市民完全是处于无助状态!

  因此,不管市人大常委会最终是否会通过这次延长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条例草案,从广大市民的自身利益出发,我们有理由呼吁中央尽快启动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程序,把政府财政支出与医保基金的关系作出明确的规范,以释除公众的疑虑。当然,由于健康状态各异,每位职工对于医保的依赖程度并不一样,我们有需要鼓励社会大众,包括在岗职工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各种各样的商业医疗保险来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而市政府应该从财政那里拨出专项资金以保费资助的方式支持在岗职工去购买上述补充保险,此举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共同作用来提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增强广大市民对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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