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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 对医疗鉴定不服,能重新鉴定吗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来源: 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xmyllvs.cn/

 宋,西宁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

  医院是作为治疗人类疾病的医疗机构以及对人们提供其他医疗服务的专业性机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怎么进行大家或许对其很好奇,接下来将由为您详细整理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怎么进行的相关知识。

  医院虽作为专业性的医疗机构,但也有出问题的时候,例如医疗事故的发生。当我们遇到医疗事故之后就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有一定的程序的,接下来将由为您详细整理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怎么进行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分别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和法院委托鉴定。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指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接到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法院委托鉴定:是指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同意协商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不同意协商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写或者撰写相关的文书,但是,这样的帮助是出于对患者及其家属方便的基础上的,如果相关工作人员不提供这样的方便的,患者及其家属也不要生气,按照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应当撰写相关申请的。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撰写相关材料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请求协助和帮忙。

  三、医疗事故预防

  在日常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做到以事前防范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做到有效防范医疗事故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医疗事故预案是在医疗事故出现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应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

  根据以上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和医疗事故中患者及其家属与机构同意协商的情况,以及患者与家属不同意协商的情况。谢谢大家的阅读,若大家还有法律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咨询相关问题。

对医疗鉴定不服,能重新鉴定吗

  想要彻底解决医生与患者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和纠纷,只有进行医疗鉴定,这样才能让大家都满意。但是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其中一方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认为鉴定结果不准确想要重新鉴定。那么对医疗鉴定不服,能重新鉴定吗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对医疗鉴定不服,能重新鉴定吗

  可以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从相关的鉴定规则看,患者及其家属在六十日内,就可以接到鉴定报告书了。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比较满意的,就可以在法庭上要求法官按照该鉴定结论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法官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当然,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仅仅以鉴定结论对我们不利为由申请再次鉴定的,这样被法官接受的可能性很小。

  二、何时可以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发生纠纷时在确定人民法院的管辖时,主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避免因管辖不明,发生法院这间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管辖的现象,致使当事人到奔波,投诉无门,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考虑各极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负担的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分工不尽相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接近人民群众。为当事人就近进行诉讼提供了便利,因此,绝大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除了受理不服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裁判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外,还要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所以,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比基层人民法院要少,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它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它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更不宜过多。

  有利于公正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民事诉讼法在对管辖作出规定时,充分注意到克服管辖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并针对有些人民法院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争管和对一些应当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各种借口推诿不管的情况,对管辖争议,管辖异议的处理方法和对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作了规定。

  对涉外的民事案件,要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国家的主权。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医疗鉴定不服,能否重新鉴定的相关资料。综上可知,要是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当事人可以在15日之内申请进行再次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的话不利后果就当事人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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